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为:2018年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起全校正常上班,原安排在4月6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。
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,保持通讯畅通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并妥善处理,确保假期安全。
2018年4月2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为:2018年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起全校正常上班,原安排在4月6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。
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,保持通讯畅通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并妥善处理,确保假期安全。
2018年4月2日